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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
发布时间:2022-09-22
1.在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协助院长制定和落实教学科研、学科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计划,并在院长的领导下组织落实。
2.分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。负责拟订年度及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工作总结;负责指导、检查教学计划的制定、实施情况;负责指导、检查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;负责课程考核、阅卷、成绩录入的监督、管理工作。经常注意了解教学工作的开展情况,并及时向院长汇报或提出建议。
3.协助院长组织教师开展科研工作。审查科研计划,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各层次教学、科研项目,定期组织各类学术交流活动,创造良好的科研氛围,促进教师科研水平不断提高。
4.协助院长组织学院教学工作会议、教学改革座谈会和教学经验交流会,促进学院全体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。
5.推动师资建设,负责教学人员的培养和业务考核工作,参与学院对教学人员的使用、晋升、奖惩等工作。
6.分管学院资料室建设,制订资料室建设规划,制定图书资料管理制度,科学管理图书资料,为教学、科研提供良好的服务。
7.负责组织实施实践教学工作。
8.负责学院教学档案、文件的建立和管理。
9.组织本学院教材的征订任务。
10.分管教学科研办公室,协助院长做好教学科研工作。
11.完成学校和本学院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