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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业务活动制度
发布时间:2014-10-10
教研活动一般以教研室为单位,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学研究活动。教研活动是教师之间相互交流、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,通过教研活动达到增强教师业务素质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。为更好的进行教研活动,特作以下规定:
一、教研活动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实施。
二、教研室主任于每学期开始时,根据院、系教学工作计划,组织本室教师讨论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、学期教学实施计划;学期结束时及时进行本学期教研工作总结。
三、教研活动内容
1、研究探讨专业发展规划,研究专业建设计划,研讨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。
2、研究探讨实践基地建设、制定实施实践方案,形成实践教学长效机制。
3、研究教学实施方案、教学质量评价与总结,根据学生的反馈意见及学术发展的前沿动态探讨学科发展方向,研究课程授课方法,以提高教学质量。
4、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,改进教学管理工作,提高教学管理水平;针对教学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,组织教研室人员进行教学改革研究,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。
5、搜集学科与社会发展方面的信息,提出专业设置、专业方向、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调整方案,在教研活动中集体讨论。
6、研究本教研室教师队伍建设问题,提出教师队伍建设规划。
四、活动要求:
1、除学院统一组织外,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安排6次教研活动。
2、教研活动做到“三个必须”,即教研活动必须有计划、有专题、有记录。
3、教研活动执行考勤制度,教研室成员不得无故缺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