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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家庄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
发布时间:2020-10-30
石家庄学院关于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(试行)
时间 2020-10-30 10:40:32 阅读次数 23
(石院办〔2016〕29 号)
为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工作,积极引导我校教师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学识、有爱心的好老师,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,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、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(教师〔2014〕10 号)、《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》和河北省教育厅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》(冀教人〔2015〕2 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意见。
一、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总体要求
(一)深刻认识实施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。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。高等学校承载着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、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职能,高校教师作为高校职能的重要实施者,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着青年学生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的养成,决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,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。高校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,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、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,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。加强师德建设,强化教师“政治意识、责任意识、阵地意识和底线意识”, 对推动我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,更好的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具有重大意义。
(二)实施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。坚持价值引领,促进教师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坚持师德为上,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贴近性,培育教师高尚道德情操。坚持以人为本,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,落实教师主体地位,激发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坚持改进创新,不断探索师德建设的规律特点,增强师德建设的实际效果。
(三)实施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。注重宣传教育、示范引领、实践养成相统一,政策保障、制度规范、法律约束相衔接,建立教育、宣传、考核、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工作体系。引导教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,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主动将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践行于教学、育人、科研、服务的全过程。
二、建立健全师德教育机制
(一) 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工作的首位。从新教师入职专题教育抓起,将师德教育贯穿于教师资格认定、青年教师培养、骨干教师培养、优秀团队建设等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。结合教学科研、社会服务、实践活动,全方位开展师德教育。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、辅导员上岗师德教育制度、教师日常师德教育制度。
(二)把握师德教育内容,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。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,弘扬中国精神,弘扬中华传统美德,强化道德教育和实践,提升教师思想道德素质;加强教师职业理想教育、学术规范教育、法制教育以及心理健康教育。引导广大教师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,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,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,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,切实做到以德立身、以德立学、以德施教。
(三)实行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和老教师荣休仪式制度。结合新教师、辅导员入职培训,组织新教师入职宣誓仪式,引导他们自觉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老教师光荣退休时,举办荣休仪式,用他们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在职教师。学校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,教师要签订师德承诺书。
(四) 加强师德教育队伍建设。注重对师德教育工作骨干进行专项培训,不断提高师德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。
三、建立健全师德宣传机制
(一)将师德宣传列为学校年度宣传工作的重点,把培育良好师德师风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。通过专题学习、宣讲、张贴等方式宣传有关师德的制度法规、讲话精神;依托橱窗、网络、报告巡讲、报纸、广播等多种渠道,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,弘扬高尚师德,展现当代高校教师的精神风貌。
(二)注重师德榜样的树立。充分利用师德标兵、教学名师、教学标兵、三育人先进个人、模范教师、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评选,树立爱岗敬业、严谨笃学、淡泊名利、为人师表、无私奉献的师德榜样,引导教师提升精神境界。
(三)以教师节为契机,每年9月开展“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”活动,以多种形式引导广大教师崇尚良好师德,自觉加强师德修养,践行师德规范,以高尚的人格魅力和广博的学识素养感染、教育和引导学生。
四、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机制
(一) 结合教师年度考核和教育教学质量考核,将师德考核列为考核的核心内容。坚持公正、公平、公开原则,开展教师自评、学生测评、同事互评、单位考评、考核工作小组综合考评等多种形式的师德考核
(二)考核要充分尊重教师主体地位,考核结果通知教师本人,确定考核不合格者应当 向教师说明理由,听取教师本人意见。
(三)充分发挥考核的效力。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,并在教师职称评审、岗位聘用、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,当年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、不得聘用高一等级岗位、不得评先评优,并视情况予以低聘或转岗到其他岗位,执行新聘岗位等级待遇标准。考核优秀的要给予表彰。
五、建立健全师德奖惩机制
(一) 完善师德表彰奖励机制,组织开展师德标兵、教学名师、教学标兵、三育人先进个人、模范教师、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等评选活动。同等条件下,对于师德表现突出的教师,在人才项目选拔推荐、教师职务(职称)晋升和岗位聘用,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等评选、培养中优先考虑。
(二) 严肃查处违反师德的行为。对于违反师德的行为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。对触犯教育部《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中明确提出的“红七条”情形的教师,依法依规分别给予警告、记过、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、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 职务、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。对品行不良、影响恶劣的,学校申请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。对严重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。
(三)建立问责制度。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、拒不处分、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。
六、建立健全师德监督机制
(一) 严格教育教学规范、学术研究规范、校外兼职规范等,对违法违纪行为要严肃追究处理。将师德师风纳入“学评教”的重要内容。加大教学督导力度,教学督导不仅要对课堂 教学内容、方法、手段、教材等开展评价监督,更要对课堂教学中的意识形态和价值导向进行评价把关,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的正确政治导向。
(二) 建立健全师德问题报告制度。对教师出现违法违纪行为,以及出现违反师德行为并造成影响的事件,要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。对构成犯罪、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事件,以及出现严重失德行为并造成较大影响的事件,学校将作出严肃处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。
(三) 建立健全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。通过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、联系点制度、学生评教制度等途径,及时把握师德状况,分析师德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,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对策措施。
(四) 建立健全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。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,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,将各类违反师德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。遇到影响较大的突发师德违规事件,要及时调查、处置,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沟通,努力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力、有序、有效开展。
(五) 建立健全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。将《高等学 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张贴在醒目位置,设立师德投诉举报平台,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,有查必果,有果必复。
七、建立健全师德建设保障机制
(一)学校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,统一部署、协调、指导学校的师德建设工作。各单位相应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机构,落实学校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切实做到制度落实、组织落实、任务落实。
(二) 严格队伍管理。加强在新教师招聘录用、人才引进中的思想政治考察,不仅注重教师任职学历标准、教育教学能力的考核,更要对教师的思想素质、道德操守进行深入全面的了解。
附件:1.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
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